无重力混合机的出厂检查规刘/span>
一、每台无重力混合机须经制[1]?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span>
二、每台无重力混合机出厂前必须在额定转速下进行30 min的空载试验,产品应达到以下要求、/span>
1、机器运转正常、平稳,不得有异常声音,操纵装置灵活、可靠、/span>
2、各连接件、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span>
3、成批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应抽验两台,按JB/T9820.3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4的规定、/span>
4、订货单位验收产品时,应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应由生产厂返修后重新提交验收、/span>
在使用单位遵守制造厂所规定的混合机使用说明书条件下,从购进之日赶/span>1年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时,制造厂应包修、包换和包退。详情请咨询销售热线:158-2487-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