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围绕主导产业硅产业,立足自主创新,加强节能减排,四措并举推进硅产业优化升级,硅产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科学规划,节能减排,集聚硅资源加工企业效应。立足东海硅资源加工企业分布现状,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区,推进酸洗 石英砂行业整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石英砂生产企业集中的房山、曲阳、平明和安峰等4个乡镇先行规划建设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区,逐步将辖区内硅资源加工企业向规划集中区集中,实行统一管理、规范化运作,实施集中治污、达标排放。
二是龙头带动,筑巢引凤,整合硅资源加工企业优势。采用市场化手段,引进骨干龙头企业参与集中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租赁或买断的形式出让给硅资源加工企业使用,筑巢引凤,逐步将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到划定集中区,形成规模效应。整合园区产能,包装优势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对外招商引资。从石英砂入手,然后逐步过渡到其他硅资源产品,在全县构建统一的购销体系和企业联合体,对硅产品实施经济一体化保护,建立目标一致的对外经济格局。
三政策配套,源头管理,整治酸类化学品污染。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硅资源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对污染企业做到关闭到位、整改到位、进区到位。加强对全县范围内酸类化学品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生产秩序整顿。在全县范围内规划设置酸类化学品经营单位,加强对酸类化学品贮存、销售、购买、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用酸类化学品经营整顿,坚决取缔规模小、安全风险大,手续不全或私自以中介形式存在的经营单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执行县里整顿规定或整顿不达标的企业停止供酸。
四是遵守法规,关停并转,保护合法开采石英资源。对全县范围内勘查、开采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切实做到矿业“两权”审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对无证从事石英资源勘查、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生产,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已关闭或停产整改的采矿点,擅自恢复生产的,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是科学规划,节能减排,集聚硅资源加工企业效应。立足东海硅资源加工企业分布现状,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区,推进酸洗 石英砂行业整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石英砂生产企业集中的房山、曲阳、平明和安峰等4个乡镇先行规划建设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区,逐步将辖区内硅资源加工企业向规划集中区集中,实行统一管理、规范化运作,实施集中治污、达标排放。
二是龙头带动,筑巢引凤,整合硅资源加工企业优势。采用市场化手段,引进骨干龙头企业参与集中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租赁或买断的形式出让给硅资源加工企业使用,筑巢引凤,逐步将硅资源加工企业集中到划定集中区,形成规模效应。整合园区产能,包装优势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对外招商引资。从石英砂入手,然后逐步过渡到其他硅资源产品,在全县构建统一的购销体系和企业联合体,对硅产品实施经济一体化保护,建立目标一致的对外经济格局。
三政策配套,源头管理,整治酸类化学品污染。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硅资源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对污染企业做到关闭到位、整改到位、进区到位。加强对全县范围内酸类化学品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生产秩序整顿。在全县范围内规划设置酸类化学品经营单位,加强对酸类化学品贮存、销售、购买、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用酸类化学品经营整顿,坚决取缔规模小、安全风险大,手续不全或私自以中介形式存在的经营单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执行县里整顿规定或整顿不达标的企业停止供酸。
四是遵守法规,关停并转,保护合法开采石英资源。对全县范围内勘查、开采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切实做到矿业“两权”审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对无证从事石英资源勘查、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不能依法履行勘查、开采义务,不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生产,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已关闭或停产整改的采矿点,擅自恢复生产的,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