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印度对华炭黑反倾销案


来源:国际商报

标签 炭黑
2008年12月,印度商工部应印度炭黑生产商联合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炭黑(CarbonBlackusedinrubberapplication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30010,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2009年5月25日,印度商工部作出肯定性初裁;2009年12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0年1月28日,印度海关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澳大利亚、伊朗、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泰国的炭黑(CarbonBlackusedinrubberapplications)征收0.089%~0.423%不等的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4年7月30日止)。

  一、本案裁决要点

  1.涉案产品和同类产品

  (1)涉案产品

  涉案产品为“应用于橡胶产业的炭黑”,这是一种作为补强剂用于橡胶(包含轮胎)的生产、加工中的无机化学物质。炭黑也被称为乙炔黑、气黑、炉法炭黑、灯黑、热炭黑。炭黑可以分为两类:用于橡胶产业的以及用于非橡胶产业的。用于橡胶产业的炭黑指的是作为补强剂用于橡胶(包括轮胎)的生产、加工中的炭黑。而用于诸如复印机中的墨粉、打印机墨盒、油漆、蜡笔以及抛光的非橡胶产业的炭黑则不属于涉案产品的范围。(2)同类产品

  印度国内产业认为,即使在国内产业并不提供同类产品的情况下,也不应当限制被调查的产品范围。全印度橡胶产业联合会指出,印度并不生产热炭黑(thermalblack),所以其应被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魄力泰克仪器工业有限公司特别提出,用于半导体化合物的特定等级的炭黑具有更高的生产特性、低含硫量和良好的导电性,且印度不生产这些等级的炭黑。与此同时,上述等级的炭黑价格较高,并且在橡胶产业中并不作为补强剂使用,而是在塑料产业中作为静电放电设备(ESD)和半导体(SC)使用。而且他们的结构不同于PUC。因此,这些等级的炭黑应当包含在非橡胶产业中,包括电力产业中的电缆、胶卷、注塑等。根据反倾销规则,调查机关最终认为,由申请调查的国内产业生产的产品与涉案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2.印度国内产业的范围和地位

  印度国内产业指出,印度西特公司和飞利浦炭黑有限公司并非关联企业。申诉方进一步指出,利害关系方不能提供这两家公司为非关联企业的证据,本案中的相关事实也不能提供任何一家公司为非关联企业的证据。

  调查机关最终认为,印度飞利浦公司和印度高科公司应当被视为符合《反倾销规则》第2条(b)项和第2条(d)项含义下的“国内产业”来对待。

  江西黑猫炭黑有限公司特别提出,申诉方没有考虑到印度高科炭黑公司与辽宁博拉炭黑有限公司(中国)和泰国炭黑公众有限公司(publiccompany)(泰国)的关系。并且飞利浦炭黑公司是印度西特公司的关联企业,将它们之间的进口考虑在内是不恰当的。

  3.调查机关关于倾销的认定

  (1)正常价值

  调查机关按照出口商在其国内市场上出售的各等级的涉案产品来确定其正常价值。一些出口商和国内产业认为,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应当在每月或每季度的平均值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考虑到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显著变化,申诉方和其中一家中国出口商要求调查机关在季度比较的基础上来评估倾销的影响。调查机关接受了进行季度分析的建议,并且在季度平均值的基础上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了比较。

  调查机关认为,在过去的3年里,中国在印度和WTO其他成员所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均被当作非市场经济国家来对待。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也不能被当作市场经济国家。调查机关最终以煤基焦油的价格、原材料的消耗量、中国出口到日本的产品价格以及调查问卷中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来确定中国生产商的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

  对于抽样公司的出口价格是否可以根据利害相关方提交的调查问卷中的信息加以确定,调查机关进行了审查。对于中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调查机关最终将其出口到印度的涉案产品的按照等级、类型分别确定了加权平均价格。根据出口商的主张,调查机关对于报关费用、港口收费、内陆运输、海外运输,保险和银行收费都作出了调整。

  此外,没有其他任何涉案产品的出口商和生产商提出异议。因此,调查机关最终决定按照《反倾销规则》第6条第(8)款的内容,通过可获得的事实和资料来确定涉案企业产品的出口价格。(3)倾销幅度

  调查机关将出口产品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价格区分,将其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进行比较,最终确定了出口至印度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有国内产业和一家国外生产商提交的调查问卷信息表明,在调查期内,产品的价格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印度国内产业认为,在调查期内基础原料价格显著提高,导致涉案产品的价格在调查期的上升。国内产业因此要求调查机关在尽可能相同的时间上考察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还有一些提交调查问卷的出口商也表示,在整个调查期按照加权平均价格来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是不恰当的。

  因此,考虑到公平比较的原则和本案的特殊事实,调查机关最终按照季度平均值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比较,所得到的数据被用来确定整个调查期内涉案产品加权平均价格,同时没有将负倾销幅度归零。比较结果表明,在调查期内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作为出口价格的特定百分比加以表示,并且认定倾销是实质性的和显著的。

  一些利害关系方要求调查机关披露消费准则。但调查机关指出,某些准则只能披露给那些已提供数据的利害关系方,而不能提供给其他的利害关系方。

  4.调查机关对损害和因果关系的调查

  (1)国内产业提交的意见摘编

  1、调查机关为了确定损害,应当将国内产业视为整体。国内产业的范围应当被重新定义,即应当包含飞利浦炭黑公司和印度高科炭黑公司。与此同时,国内产业的范围在调查的每个阶段应当根据获得的信息而重新定义。在反倾销调查中的证据的质和量应当随着调查的发展而发展。

  2、国内产业在利润、投资回收率、库存和市场份额方面都有所恶化,而且其恶化是实质性和显著的。因此,国内产业受到了进口的倾销产品的实质性损害。

  3、进口产品正在大幅削减印度国内市场上相关产品的价格,并且导致国内市场对于进口产品的需求增加。

  4、印度卢比的升值或者贬值只对于(出口)价格有冲击这一观点是不恰当的。事实上,印度卢比的升值或者贬值对于国内产品的价格也有影响。

  5、国内产业提供了关于2008年10~12月的参数的损害信息。国内产业愿意应调查机关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相关信息。

  6、2009年11月,印度政府修改了进口的相关政策。如果该产品被转移到受限制名单之后,其进口量仍然增长,那么有理由相信如果没有被转移到受限制名单中,该产品的进口量将会更显著地增长。

  7、对于国内产业的损害,在产品市场份额以及价格削减影响方面的影响是明显的。

  8、在调查期,国内产业的利润率和投资回报率比2007~2008年的利润率和投资回收率要低。

  9、基准年的进口量较少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在调查期进口量的增多,而此后进口量的增加则是由于倾销。

  10、只要一个或多个参数存在着实质的下降,就必须得出损害存在的结论。“实质性”应当被理解为并非无关紧要,并非不合逻辑和并非不显著。因此,市场份额4.66%的下降不应被描述为无关紧要。

  11、非损害价格和净销售额并不属于同一个参考范围。这两个数字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另外,削价销售和低价销售必须放在一起以考察进口产品倾销给国内产业带来的冲击。如数据所显示的那样,在本案件中倾销幅度是显著的。

  12、国内产业的利润率先上升然后下降,这种情形必须被认为是(国内产业)显著的恶化。(2)其他利害关系方提交的意见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及苏州宝华炭黑有限公司等利害关系方提交的意见摘编:

  1、售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国内产业的销售额存在着绝对的增加,国内产业在以其最大的生产能力生产涉案产品。

  2、利润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国内产业的盈利能力是上升的。相对于没有基准年,申诉方正在赚取巨额的利润。

  3、产量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国内产业的产量随着生产能力和产能利用率的增加而增长。

  4、市场份额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所有的国内产业其市场份额出现了19%的增长。

  5、生产能力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国内产业生产能力其实是上升的,并没有出现生产能力下降的迹象。

  6、投资利润率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在基准年,国内产业的投资利润率为零,而相对于基准年,在调查期国内产业的投资利润率则有所上升。

  7、产能利用率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国内产业的产能利用率增幅超过13%。因此,国内产业正以最大的生产能力运营。

  8、显著的倾销幅度——国内产业所生成的倾销幅度只是推测。

  9、在资金流动上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与基准年相比,在调查期限国内产业的资金流动率是提高的。

  10、对于库存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与每日的销售、生产数据联系起来考虑,国内产业平均库存的综合情况是没有变化的。国内产业的库存情况维持在工业准则以下。

  11、对于就业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国内产业的从业员工人数保持稳定,对于就业不存在负面影响。

  12、对于工资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国内产业的工资涨幅甚至比该产业的平均涨幅要高。

  13、对于发展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不存在对于国内产业未来发展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

  利害关系方认为,上述参数表明,印度国内的炭黑产业在调查期相对于基准年有提高的迹象。在所指出的倾销和所声称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

  此外,利害关系方认为,印度国内产业的业绩和利润均出现了增长,而且从2007~2008年开始一直处于扩张的状态中。印度飞利浦炭黑有限公司(PCBL)通过进行大量投资来提高其生产能力。这表明印度国内产业的状况良好,并且试图利用这种有利条件来提高其盈利能力。从而不存在国内产业所指出的因进口产品的倾销而对国内产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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